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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长宁区动员汇报会举行

2023-06-27 13:07:02 来源:新民晚报


(资料图片)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长宁区,开展市第二轮生态环境例行督察工作。

6月26日下午,2023年上海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长宁区动员汇报会举行。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倪耀明、副组长张政,长宁区委书记、区长张伟出席会议。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委办局、街道(镇)党政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倪耀明通报了督察工作计划安排,并就做好督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他指出,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是推动各区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政治意识;要全面落实市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部署要求,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要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督察工作任务,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绿色发展,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张伟作上海市生态环境环保例行督察长宁区工作汇报,并表态发言。他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市委的重大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要把此次督察作为对长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问诊把脉”,准确把握督察的目的、内涵、方法、要求等,以此为牵引,进一步推动全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在打造更有吸引力的宜居之城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要把这次督察作为厚植长宁生态底色、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以督抓改、以督促行、以督见效,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到长宁现代化建设的各项实践中,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提供更加坚强的生态保障。

本次督察组进驻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至7月14日。督察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问询等方式开展。督察期间,督察组将通过市级和区级相关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及时公开督察工作的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受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来电来信举报。督察值班电话:021-22110125,专门邮政信箱:上海市A05209号邮政信箱。受理时间为进驻期间每天9:00至17:30。

资料来源于长宁区生态环境局

撰稿:李媛媛

摄影:陈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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